有个人去超市买东西`什么没买出去了`报案感觉他可以,搜了他身`他觉的受侮辱了`起诉了`问:法院该如何宣判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6/26 06:03:45
非常急的一个问题知道的帮答下,非常感谢!

第一,保安无权搜身,更无权扣押个人
第二,保安在没有真凭实据情况下搜身,是对人格的侮辱,构成了名誉权侵害

起诉:受害人可以直接起诉超市
受害人可以要求超市及保安公开道歉,消除影响,回复其名誉,并可以要求一定得精神损害赔偿金

现在超市依然普遍存在一个问题:擅自动刑
对可疑顾客采取扣押,搜身等侵害其合法权利的行为,内部规定偷一罚十等,这些都是违法的行为。超市是一般企业,不是执法机关,即无权扣押,搜身,更无权对企业以外的进行处罚(企业内部员工有规定处罚除外)
碰到货物被盗,并有可疑的顾客,则超市合法的处理方法:1,可以要求顾客配合,在顾客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将其带入办公室(注意,一定要是自愿),如顾客拒绝,超市方面可以拨打110,由公安部门出面解决此事。超市报警的话,就不存在侵权行为。
2,确认抓到小偷后,超市也无权处罚小偷,超市可以将其移交公安机关,可以拿回被偷商品,被偷商品如有损坏,超市可以依法起诉小偷,但是直接处罚是肯定违法。

超市应该公开道歉,根据被搜查人受委屈程度给与一定的精神补偿。

首先,超市保安无权搜身.其次,没有搜到任何东西.再次,保安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.因此,超市作为雇主要承担相关的侵权责任.
法院在判决时肯定会判超市败诉.
法院具体判决的内容就要看你自己请求的事项了.你可以请求的事项有以下几项:登报赔礼道歉,要求恢复名誉,请求超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,以及其他财产损失等.你没有请求的,哪怕你确实存在损失,法院也不会判给你.也就是说,你请求啥法院就判啥给你.